马国栋:
本机关于 202 5年4月8日通过公告送达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 (150100)文综罚字〔2025〕F-000008号 )送达,要求你在十五日内依法履行 罚款:壹万贰仟元整(12000元) ,没收违法所得肆拾元(4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你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该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按每日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请你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 (150100)文综催字〔2025〕F-000008号 》,逾期即视为送达。
你应当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到 中国建设银行新城西街支行 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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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