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发2023年秋季、2024年春季、2024年秋季“雨露计划”项目资金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9 浏览次数:16

按照省乡村振兴局黑乡振发〔2023〕25号文件《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等工作的通知》、省农业农村厅黑农厅函〔2024〕417号文件《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等工作的通知》和省农业农村厅黑农厅函〔2024〕759号文件《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等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对象)安排“雨露计划”补助,帮助提升就业能力,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财政专项衔接资金中列支脱贫人口“雨露计划”助学补贴。

经乡镇街道组织各村对历年雨露计划补助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发现,我区符合雨露计划补助条件的学生应补发2023年秋季“雨露计划”3人,每人1500元,合计0.45万元;应补发2024年春季“雨露计划”1人,每人享受1500元,合计0.15万元;应补发2024年秋季“雨露计划”4人,每人享受1500元,合计0.60万元。共计应补发8人1.2万元。

特此公告

哈尔滨市呼兰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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