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临建消审凭字[2024]第024号》及其相关法律文书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3 浏览次数:6

阜阳市浩泰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 年产 5000件工业电力设备及配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1#厂房、2#厂房、3#办公楼) 于2024年8月20日向我局申请办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我局于2024年8月26日出具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临建消审凭字[2024]第024号)及相关法律文书。

2025年11月6日,阜阳市浩泰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局递交了 年产 5000件工业电力设备及配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1#厂房、2#厂房、3#办公楼)的 申请。经查,其申报建设工程内容不符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住建部令第51号)第十四条之规定,消防设计审查系阜阳市浩泰电气科技有限公司隐瞒事实提供有误资料造成的结果。经研究,决定撤销2024年1月8日我局对阜阳市浩泰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临建消审凭字[2024]第024号)及其相关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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