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 机构需 向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自主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质证明及培训方案 。
初审: 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对申请机构进行初步审核,并推荐至市人力社保局 。
评估: 市人力社保局依据遴选标准,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优先、人才培养能力强及行业影响力大等条件,对申请机构进行综合评估并择优遴选 。
公示: 经过审核确定的培训机构将列入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同时实施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