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金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办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到期换证的申请》(陕金环字〔2025〕4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同意你公司废弃电器电子处理能力由17.3万吨/年(2325.2万<台/套>)调整为10.1万吨/年(1964.2万<台/套>)。其中空气调节器由4万吨/年(80万<台/套>)调整为1万吨/年(20万<台/套>)、电冰箱由1.2万吨/年(24万<台/套>)调整为1万吨/年(20万<台/套>)、洗衣机由1.2万吨/年(52万<台/套>)调整为0.5万吨/年(20万<台/套>)、电视机由2.6万吨/年(145万<台/套>)调整为1.8万吨/年(100万<台/套>)、微型计算机由3.7万吨/年(320万<台/套>)调整为1.2万吨/年(100万<台/套>)、其他内容不变。现批复如下:
一、资格证书内容
(一)资格证书编号:E6105221
(二)名称:陕西金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法定代表人:邵益强
(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522MA6Y29U13F
(五)住所:陕西省渭南市潼关县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区滨河南路
(六)处理设施地址:陕西省渭南市潼关县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区滨河南路,地理坐标:经度110.357781,纬度34.522728。
(七)处理类别:空气调节器、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微型计算机、吸油烟机、燃气热水器、电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监视器、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
(八)处理能力:10.1万吨/年(1964.2万台套/年)
(九)有效期限:2025年10月10日至2028年10月9日
二、要求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企业主体责任,确保经营期间环保全面达标。
(二)严格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规定的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超能力经营,自觉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你单位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前60日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证。
附件:核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类别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10日
抄送:省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
附件:
核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类别
序号 | 类别 | 总数量万t/a(万台套/a) |
|
1 |
空气调节器 |
1 |
20 |
2 |
电冰箱 |
1 |
20 |
3 |
洗衣机 |
0.5 |
20 |
4 |
电视机 |
1.8 |
100 |
5 |
微型计算机 |
1.2 |
100 |
6 |
吸油烟机 |
0.75 |
16.7 |
7 |
燃气热水器 |
0.5 |
20 |
8 |
电热水器 |
0.5 |
16.7 |
9 |
打印机 |
1 |
66.7 |
10 |
复印机 |
0.5 |
16.6 |
11 |
传真机 |
0.5 |
50 |
12 |
监视器 |
0.35 |
17.5 |
13 |
移动通信手持机 |
0.25 |
1250 |
14 |
电话单机 |
0.25 |
250 |
合计: |
10.1万吨/年 |
1964.2万台套/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