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电话:0941-8218633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当周南街117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原文链接 |
1 |
合作市麻岗沟建筑用石料集中开采区开发项目 |
甘南州文交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甘肃中腾鑫咨询有限公司 |
甘南州合作市那吾镇麻岗行政村白口自然村 |
2025年11月12日 |
州环审批〔2025〕59号 |
见附件 |
2 |
甘肃省夏河县阿芒沙吉金矿详查项目 |
浙江省温州越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温州市越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甘加镇 |
2025年11月12日 |
州环审批〔2025〕56号 |
见附件 |
3 |
夏河县曲奥乡清水行政村犏雌牛养殖产业路建设项目 |
夏河县农业农村局 |
甘肃新美环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夏河县曲奥乡清水行政村境内 |
2025年11月12日 |
州环审批〔2025〕57号 |
见附件 |
4 |
卓尼县柳林镇老虎湾上沟建筑用砂石料矿项目 |
甘南鑫远升石材有限公司 |
甘肃绿巨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甘南藏族自治州卓尼县柳林镇 |
2025年10月21日 |
州环审批〔2025〕63号 |
见附件 |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上述相关资料由外界所提供、并以行政许可申请人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