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关于发布2025年度“揭榜制” 科技项目技术需求暨征集揭榜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30 浏览次数:8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创)局、各扩权县(市、区)科技(经)局、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揭榜制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025年度湖北省“揭榜制”科技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及前期公开征集的“揭榜制”科技项目技术需求(以下简称“技术需求”,含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两类)遴选评审结果,省科技厅拟公开发布一批技术问题明显、带动作用强、推广难度大的技术需求(见附件1),并就下一步申报对应的“揭榜制”科技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对接

(一)拟申报的 “揭榜制”科技项目应与发布的技术需求(见附件2)相互对应,不受理无对应技术需求的“揭榜制”科技项目。

(二)揭榜单位依据发布的技术需求与发榜单位对接,发榜单位自主选择揭榜单位,双方沟通达成共识后签订技术合同,共同制定项目可行性方案(见附件 3),并根据技术合同完成首期拨款。

二、项目申报

双方完成技术需求(拟转化成果)揭榜对接后,由项目负责人登录 “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申报(https:// kjt. hubei. gov. cn / jhgl),在线填写项目可行性方案,并上传技术合同(围绕发榜技术需求确定项目名称,并标明对应的“技术需求”)、首期拨款凭证(含对应的银行回单)、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签字盖章)、可行性方案封面(盖章)以及相关附件材料(须手写签字或加盖公章的要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新单位注册按照网站指引进行。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5年5月20日17: 00时。

三、项目推荐

由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创)局、各扩权县(市、区)科技(经)局、东湖高新区管委会科创局及各有关单位按归口管理原则统一推荐。各推荐单位须按项目申报要求进行形式审查,并登录 “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推荐,同时上传《2025年度揭榜制科技项目推荐汇总表(格式)》(附件5),对项目执行全过程承担管理责任。

各推荐单位上传书面推荐函截止时间为 5月22日17: 00时。

四、择优支持

“揭榜制”科技项目经形式审查、评审论证等程序后择优立项,并给予适当财政资金补助,纳入省科技计划项目统一管理。

五、其他要求

(一)揭榜单位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正常运行满一年以上、具有良好科研信用记录、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行为且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单位。

(二)揭榜单位应在申报材料中声明与需求单位不是同一单位或有隶属关系、双方不存在股权关系和关联交易,且揭榜单位参与人员不能与需求单位存在股权关系。

(三)项目参与人员应为双方在职人员(原则上不超过 30人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其中,项目负责人每年参与项目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四)技术需求单位作为项目资金投入主体,对项目自筹投入资金的核算周期为项目技术需求发布之日起至技术合同到期结束之日。

(五)可行性方案要明确拟解决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预期能形成的 “看得见摸得着的产品(技术)”、应用场景等或拟转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方案、转化效益等关键考核指标,要对任务分工、考核要求、经费拨付方式和成果归属等进行具体约定。

(六)揭榜单位取得的 “看得见摸得着的产品(技术)”需在需求单位承认或指定的真实场景下进行测试,且须在项目验收后对示范应用中的技术、产品、装备等提供不少于1年的后期维护服务。

(七) “揭榜制”科技项目签订的技术合同资金总额原则上应占揭榜项目总投入的20%(不低于100万元);鼓励一次性拨付,可以分两次拨付(第一次不低于50%,并明确第二次拨付时间),实施期满未完成约定资金拨付的项目不能验收。

(八)限制限项规定:存在逾期未验收、验收未通过科研项目及申报时有 3项以上(不含)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存在未验收科研项目的个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九)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 3年,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调换项目负责人;逾期3个月以上无故未提交验收相关申请的以验收不通过终结,不得复议,并按规定计入科研信用系统。

六、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 027-87135875。

技术支持电话: 027-87135733。

附件: 1 . 2025年度“揭榜制”科技项目技术需求清单

2 . 2025年度“揭榜制”科技项目技术需求详情

3 . “揭榜制”科技项目可行性方案(格式)

4.湖北省“揭榜制”科技项目诚信承诺书

5 . 2025年度“揭榜制”科技项目推荐汇总表(格式)

湖北省科技厅

2025年4月30日

附件: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附件4.docx

附件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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