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委托,相关评审单位组织对《山西省阳泉市郊区山西省阳泉荫营煤矿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10个方案进行了评审。依据“晋自然资发〔2021〕1号”有关规定,现将拟通过的10个方案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2日)。对公示内容和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提出书面意见。提出异议者,需以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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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示方案名单、文本及评审意见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9月29日
附件:
公示 方案名单
序号 |
方案名称 |
专家组意见 |
1 |
山西省阳泉市郊区山西省阳泉荫营煤矿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予以通过 |
2 |
山西省离石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锦瑞煤业有限公司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予以通过 |
3 |
山西省阳泉市郊区山西省阳泉固庄煤矿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予以通过 |
4 |
山西省阳泉市矿区山西国阳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一矿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予以通过 |
5 |
山西省盂县山西阳泉盂县金恒煤业有限公司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予以通过 |
6 |
山西省盂县山西圣天宝地清城煤矿有限公司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予以通过 |
7 |
山西省泽州县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中岳煤业有限公司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予以通过 |
8 |
山西省乡宁县山西保利裕丰煤业有限公司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予以通过 |
9 |
山西省阳高县山西大同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堡子湾金矿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予以通过 |
10 |
山西省沁源县山西沁源凤凰台煤业有限公司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予以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