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黔南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指引,切实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筑牢生态保护的底线、红线意识,在工作中逐渐探索出“413”资源保护工作模式,即紧扣四个聚焦(聚焦控增量、消存量、建机制、强服务),围绕一个行动(开展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实现三个提升(提升林草资源保护意识、提升林草执法水平、提升林草资源保护能力),全面提升林草资源保护管理水平和质量。
紧扣四个聚焦。一是聚焦源头治理,强化监管执法,严控毁林毁草增量。围绕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目标,建立林长制责任体系,积极推广“一令一函两报告三清单”工作模式,积极探索推进“林长+检察长+庭长”协作机制,建立州县级林长协调解决森林资源重点难点问题机制,从源头遏制案件发生。二是聚焦突出问题,精准分类施策,全力消化问题存量。明确“三个排查一个整治”工作要点,全面排查各类线索,组织各级各部门力量开展现地核实。精准排查案件是否查处整改到位。重点排查林地需求量大、违法隐患高的项目,以及自然保护地、公益林等重点区域。重点整治违法面积较大、立而不查、久拖不决、违法行为屡查屡犯等案件和突出问题。三是聚焦长效管理,健全制度体系,构建资源保护机制。围绕“事前、事中、事后”3个关键环节,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全链条监管。我州在全省率先印发《自然保护地内四类违法行为案件和线索移交的实施细则(暂行)》,与公安部门联合印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施细则》,完善了部门间协作执法体制机制。四是聚焦要素保障,强化优化服务,守好保护和发展底线。我州坚持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相统一,强化项目“提前介入、优化审批、批后监管”全过程服务,制定了《黔南州建设项目涉林要素保障工作方案》,加强省州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新型工业化等各类项目涉林要素保障,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
围绕一个行动。为巩固林草资源保护成效,在国家林草局贵阳专员办和省林业局的指导下,州委州政府决定开展2025年黔南州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旨在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全面清查2022年以来各类毁林毁草问题,对毁林毁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打击整治,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建立健全林草资源保护长效机制,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持续巩固林草资源保护成果。
实现三个提升。一是强化法治建设,提升林草资源保护意识。近年来,我州陆续颁布实施《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古树名木保护条例》《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樟江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天然林保护条例》《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促进刺梨产业发展条例》等一系列具有鲜明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并加强宣传,筑牢法治根基,提升全州民众林草资源保护意识。二是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林草执法水平。我州每年均组织开展全州林业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案卷评查,在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林业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等方面得到了有效提高。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林草资源保护能力。我州建立健全分级分类培训机制,州级每年持续开展资源管理业务培训和涉林机构负责人能力培训。县级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每年组织资源管理人员和乡镇林业工作人员至少开展1次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县(市)项目监管服务、执法办案水平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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