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关于我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揭医保〔2025〕57号)、《揭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通知》(揭医保〔2024〕88号) 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 “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参保缴费对象
覆盖除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根据国家和省政策要求,落实我市居住证持有人、在我市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在居住地参加居民医保的政策。
二 参保缴费标准
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参保人应按缴费标准一次性足额缴纳保费。
三 集中参保缴费时间
集中征缴期为2025年10月中旬至12月底。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集中征缴期缴费的参保人员按国家规定设立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等待期内不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四 参保缴费方式
(一) 除享受政府全额资助参保等特殊人群外,所有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粤医保”“粤税通”“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各地办税服务厅、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职工医保个账代缴以及村(居)委会代征等方式进行缴费。参保缴费过程中,新参保登记、参保信息变更手续可通过户籍地或居住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线下办理,也可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办理。
(二)特殊人群参保
经我市相关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给予全额资助。
(三)本市居住证持有人及
港澳台居民参保
可以持居住证或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居民医保登记,各项业务流程与我市居民一致,按照同等标准缴费。
(四)新生儿
新生儿监护人可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于新生儿出生180天内在我市任一地区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不受户籍地或者居住地限制,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均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新生儿监护人在为新生儿办理落户或者居住证后,应及时更新新生儿参保信息,并做好下一年度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参保工作。
五 设置待遇激励机制及待遇等待期调整机制
待遇激励机制
自2025年起,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3800元;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参保人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3800元。两项激励额度可累加,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断保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
待遇等待期调整机制
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未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等待期1个月( 举例: 2025年未参保缴费,在2026年集中征缴期参保缴费的,设置固定等待期3个月,即2026年4月1日起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等待期( 举例: 2025年度未参保,2026年度也未参保,等待期为固定等待期3+变动等待期1=4个月,即如果2027年度集中缴费期参保,需要在2027年5月1日后享受待遇。如果参保人愿意修复变动等待期,可以通过缴费修复1个月,需等待3个月),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与变动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修复等待期的缴费标准按当年参保地个人缴费标准执行。
六 温馨提示
(一) 请符合条件的市民相互告知,在集中征缴期内及时参保缴费,维护个人医疗保障合法权益。
(二) 建议优先选择线上自助缴费方式(如“粤医保”“粤税通”“粤省事”等小程序),减少线下排队时间,提高缴费效率。
(三) 在本人自行完成缴费、委托村(居)委会代收代缴或委托他人缴费后,请及时通过“粤税通”或“粤省事”等渠道查询缴费是否成功。查询确认缴费成功后,可按需下载电子税票留存。
(四)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
(五) 首次参保或已停保的人员(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状态显示为“暂停参保”),可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医保经办窗口线下办理参保登记,也可通过粤医保线上为本人、代他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审核通过之后再进行缴费。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集中征缴期缴费的参保人员按国家规定设立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等待期内不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如有2025年度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请尽快同时缴纳2025年度居民医保费(400元/人)和2026年度居民医保费(400元/人),避免影响2026年度正常医保待遇。
特此通告。
揭阳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202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