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汽车销售企业参加2025年旅居云南·彩云购车消费券(昆明)发放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7 浏览次数:7

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商务主管部门,各企业:

为大力提振汽车消费,云南省商务厅联合昆明市人民政府开展2025年旅居云南·彩云购车消费券(昆明)发放活动。为组织好、实施好活动报名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自愿参与活动企业按属地原则进行报名;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推荐报送审核合格企业;市商务局复核后,向公共服务平台推荐报送符合条件的企业。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的资格资质、诚信经营、依法依规参与活动等进行监督管理,并与企业签订承诺书。企业需先行垫付补贴资金。

(二)报名时间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应于2025年4月28日17:00前,完成第一批参与企业报名、审核并推送公共服务平台。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参与企业具备开具数电发票能力,其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对公账户、产品目录等,须满足公共服务及支付平台能够正常开展活动的条件。

(二)参与企业存在刷单等虚假交易、先涨价再折扣等行为的,立即取消参与活动资格,并赔偿骗取的政府补贴资金。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参与企业应全过程接受监管、检查和审计。

(四)消费者发生退款时,参与企业应主动配合退回政府补贴资金。

(五)参与企业需具备公共服务平台对接能力,数据安全及交易保障能力,并接受公共服务平台数据监测及第三方审计。

(六)参与企业必须填报提供参与报名企业信息表(附件1)、汽车企业承诺函(附件2)及《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才可参与活动。

(七)参与企业其他资格条件及要求,由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结合实际自行制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推动。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联动,在做好2025年旅居云南·彩云购车消费券(昆明)发放活动资金清算等工作的同时,组织动员并审核辖区内的企业参与活动。

(二)认真审核企业。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严进宽出”的原则,制定企业具体报名要求,认真审核参与企业资格,指导参与企业认真填写相关附件,严把“入口关”。

(三)强化过程监管。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市场监管、公安等单位,每月对辖区内企业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确保商户诚信经营,依法依规开展活动。

附件:

附件1:2025年旅居云南·彩云购车消费券(昆明)活动企业报名表

附件2:汽车企业承诺函

(联系人及电话:

昆明市商务局 0871-63125852

五华区 0871-63639372

盘龙区 0871-65615619

官渡区 0871-67174452

西山区 0871-68232392

东川区 0871-64878598

呈贡区 0871-67473310

晋宁区 0871-67897841

安宁市 0871-68691975

富民县 0871-68810908

宜良县 0871-64874267

嵩明县 0871-67929547

石林彝族自治县 0871-67782611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 0871-68991040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 0871-62662619

高新区 0871-68155674

经开区 0871-68163006

度假区 0871-64893295

阳宗海 0871-66024976

空港区 0871-67336098

磨憨—磨丁合作区 0691-8811204)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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