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江苏省文化艺术政府奖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8 浏览次数:5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践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更好促进江苏艺术创作生产,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推出更多彰显时代特征、中国特色、江苏特质的优秀作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发挥江苏省文化艺术政府奖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江苏省文化艺术政府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评选名额

江苏省文化艺术政府奖包含文华奖和五星工程奖。

文华奖设奖项130个(含文华十佳剧目奖10个、文华优秀剧目奖15个,文华节目奖25个、文华表演奖40个、文华编剧奖5个、文华导演/编导奖5个、文华舞台美术奖5个、文华音乐创作奖5个、文华美术奖10个、文华书法奖5个、文华艺术评论奖5个)。当届无合适作品或人选的奖项,可以空缺。

五星工程奖设奖项110个,其中音乐类(含合唱)30个、舞蹈类(含广场舞)30个、戏剧曲艺类40个、美术书法类10个。

二、评选条件

(一)文华奖

文华奖申报作品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展现新时代新气象新成就;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把中华美学精神和当代审美追求结合起来,展现中华审美风范;加强文艺创新,强化精品意识,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用心用情讲好中国故事。鼓励小投入、低成本,能深入基层的作品参评。

文华单项奖申报对象应坚守正道、德艺双馨,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艺术风格鲜明,在本专业艺术领域具有代表性,具有较高的艺术成就;深受人民群众喜爱。

1.文华剧目奖。全省各种所有制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含院校)2015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19日之间完成首演的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儿童剧、杂技剧、木偶剧、曲艺剧、主题音乐会、歌舞晚会、沉浸式实景演出等,演出时长90分钟以上。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杂技剧、主题音乐会演出场次原则上年均不少于10场,儿童剧、木偶剧作品演出场次原则上年均不少于20场,其他艺术门类作品演出场次原则上年均不少于30场,创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演出场次要求按月折算,总场次不少于10场。参评剧目的主要演员不得外借。

2.文华节目奖。全省各种所有制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含院校)2015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19日之间完成首演的小戏曲、独幕剧、小话剧、小品、小歌剧、小舞剧、音乐(含单乐章管弦乐、独奏曲、重奏曲、室内乐、民乐小合奏、歌曲)、舞蹈(含单人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曲艺、木偶、杂技、魔术等,曲艺中篇演出时长120分钟以内,其他类型时长20分钟以内。申报文华节目奖的作品演出场次参照文华剧目奖分类执行。参评节目的主要演员不得外借。

3.文华单项奖。结合舞台艺术参评作品进行申报,省内舞台艺术领域具有良好社会声誉和艺术成就的编剧、导演(编导)、音乐创作人员、舞台美术人员、演员(演奏员)。

4.文华美术奖。本省艺术创作人员2015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19日之间完成创作的作品。包括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雕塑、数字视觉艺术等门类。

5.文华书法奖。本省艺术创作人员2015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19日之间完成创作的作品。包括篆书、隶书、楷书、行书、草书等书体及篆刻。

6.文华艺术评论奖。本省单一作者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报纸、杂志、图书首次发表的艺术评论文章,字数为3000字至5000字。

(二)五星工程奖

五星工程奖申报作品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和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聚焦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作用,用情用力讲好中国故事江苏篇章。要突出群众文艺特色,讲述百姓故事,反映现实生活;鼓励群众原创,注重地域特色;作品主题鲜明,表现手法创新,形式丰富多样,富有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提倡小投入、小制作,贴近生活、接地气,彰显个性、有创意;倡导真善美,传递正能量;适合基层展演和交流推广。

五星工程奖评奖范围为本省群众文化工作者、群众文艺爱好者创作、表演的音乐、舞蹈、戏剧、曲艺作品和创作的美术书法作品。主要创作和表演人员须在本省工作或生活。设区市及以上专业文艺院团在职人员、艺术院校在校师生创作或表演的作品和已获得省级及以上文化艺术政府奖的作品不可参加本届评选。

三、评选程序

江苏省文化艺术政府奖评选分为申报、审核、初评、终评、复审及决定5个环节。

(一)文华奖

1.申报

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的申报推荐工作,省属艺术创作生产单位(含院校)可直接向省文化和旅游厅申报。各申报单位遵照评奖标准和参评条件做好参评作品的资格审核、材料审查、意识形态把关和组织申报。报送前须在参评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1)申报时间:截止到2025年5月19日。

(2)申报数量:

舞台艺术大型剧目:江苏省演艺集团、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不超过4部,其他艺术创作单位不超过1部。

舞台艺术小型节目:江苏省演艺集团、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其他艺术创作单位各不超过15个,且一个艺术门类不超过3个。

美术、书法作品: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江苏省国画院、江苏省美术馆、江苏省文化艺术研究院、江苏省书法院、有关院校美术作品各不超过30件,书法作品各不超过15件,自行投稿者限1件。每位作者限报作品1件,多投稿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

艺术评论文章: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不超过5件,其他艺术创作单位作品不超过3件,自行投稿者限1件。每位作者限报作品1件,多投稿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

文华单项奖结合舞台艺术参评作品进行申报,每部作品不超过3人。

(3)申报材料:

舞台艺术类大型剧目须提交《江苏省文华奖申报表1》纸质版、剧本、演出视频、演出场次佐证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演出合同、节目单、演出现场照片、宣传报道等)各1份。

舞台艺术类小型节目须提交《江苏省文华奖申报表2》纸质版、作品视频资料、演出场次佐证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节目单、演出现场照片、宣传报道等)各1份。音乐类节目须提供五线谱乐谱7份。曲艺类节目视频资料须附字幕,文本7份,统一用A4纸规格。

美术、书法类须提交《江苏省文华奖申报表3》1份、参展或获奖证书复印件,美术作品报送十寸彩色图片,书法、篆刻作品直接报送原件。

艺术评论文章须提交《江苏省文华奖申报表4》1份,参评文稿及刊登在报纸、杂志、图书文章复印件(含封面、文章所在目录页、正文内容)。

单项奖参评对象须提交《江苏省文华奖申报表5》1份。

以上申报内容汇总后填写《江苏省文华奖申报汇总表》(5份)。

请于2025年5月19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申报材料和公示结果(含纸质版和储存电子版材料的U盘)寄送至指定地点,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按申报类别分类汇总后上传至百度网盘,链接发至指定邮箱,申报材料(除书法、篆刻作品原件)不退,请自留底稿。

2.审核

省评选工作组办公室参照评奖标准和参评条件对参评作品资格和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初评对象,反馈给各级申报部门和单位,初评前须由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省属艺术创作生产单位(含院校)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初评

时间为2025年5月底。舞台艺术作品以评委观看视频的方式进行初评。美术作品以评委审看图片、书法作品以评委审看原作方式进行初评。艺术评论文章以评委审看原作和电子版文件的方式进行初评。

4.终评

时间为2025年6月中下旬。舞台艺术入围作品将举办惠民巡演,以评委现场观看演出的方式进行终评。美术书法入围作品将举办惠民展览,以原作参展的形式进行现场终评,不能参加现场演出和展览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奖资格。艺术评论入围文章以评委线下评审方式进行终评。

5.复审及决定

根据终评结果,省评选工作组办公室对推荐对象进行复审、征求意见、有重点地组织考察,提交省评选工作组研究决定后在省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对象。

(二)五星工程奖

1.申报

各地参加五星工程奖评奖作品,向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进行申报,省直单位参评作品向其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并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2.审核

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省直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本地区和直属单位参评作品的材料审核,申报材料不实的不得参加评选。

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省直单位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参评作品和人员的资格审查与材料审查。

3.初评

初评由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和省直单位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地上报入围终评作品前,作品名单及创作、表演和辅导人员名单均由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向社会公示,为期7个自然日,接受社会监督。

4.终评

(1)终评入围作品及相关材料报送时间:2025年5月15日前完成终评作品材料报送工作。

(2)报送数量及要求:

①音乐、合唱、舞蹈、广场舞、戏剧、曲艺作品:

南京、徐州、苏州、盐城市(所辖县、市、区9个及以上)每类4个,其他各设区市每类3个;省直单位作品总数不超6个;终评举办地按承办门类增加1个。其中跨地区合作共创联报作品不超过2个,每个作品联合申报单位不超3家。每位主要演员参评不超过1个作品。

音乐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6人。合唱演出人数不少于25人,原则上不超过50人(含指挥、伴奏),参评合唱团(含混声、男声、女声、少儿)演唱曲目不得超过2首,其中1首必须从组委会提供的20首指定曲目中选择,另1首为自选曲目,伴奏形式可为钢琴、手风琴、个别特色乐器或无伴奏。舞蹈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24人。广场舞作品演出人数不少于25人,原则上不超过50人。戏剧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15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曲艺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

②美术书法类作品:

各设区市美术书法类作品不超40件,其中画作和书法作品各20件(每位作者参评总数不超过2幅)。

美术类作品规格:中国画作品4尺整张以内,横竖样式不限。油画、版画、水彩(粉)等画长宽尺寸不超过200*200cm。书法作品规格:书法作品一律竖式书写,书体为篆、隶、楷、行、草五体。作品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需标出原作者及篇名、草篆需附释文)。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小字作品尺寸为4尺整纸以内。手卷作品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篆刻作品在书法报送范围内,原件参评。

(3)终评时间、地点

戏剧:6月下旬,盐城市建湖县文化艺术中心大剧院; 曲艺:6月下旬,扬州市戏曲园剧院;舞蹈:7月初,南京市保利大剧院;音乐:7月上旬,张家港市保利大剧院;合唱:7月中旬,宿迁市保利大剧院;广场舞:7月下旬,南通市体育会展中心。美术书法:7月底,江苏省文化馆。

(4)专家组评比方法

音乐、合唱、舞蹈、广场舞、戏剧、曲艺类评选由评委现场亮分,对作品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形成获奖作品推荐名单。美术书法类评选以专家评委投票和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形成获奖作品推荐名单。

5.复审及决定

根据终评结果,评选工作组办公室对推荐对象进行复审、征求意见、有重点地组织考察,提交省评选工作组研究决定后在省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对象。

四、奖励办法

(一)对获奖作品、人员颁发奖牌(杯)、证书。获奖作品优先推荐参评国家文化艺术政府奖。

(二)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协调组织各级各类媒体对获奖作品和人员进行宣传,对参评作品开展艺术评论和导赏,推动专业评论和大众评论有效互动。

(三)坚持艺术评奖与文化惠民相结合,结合终评开展惠民演出和美术书法展览,并将优秀节目纳入“家门口赏好戏”“家门口看大展”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项目库。

(四)获奖作品比赛及演出视频、音频等收入省级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库,并通过江苏公共文化云等公共数字文化平台进行展播展示。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成立江苏省文化艺术政府奖评选工作组(以下简称省评选工作组),负责研究决定评选工作的重大事项。省评选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和公共服务处,负责评选日常工作。各设区市应相应成立评选推荐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审核推荐工作。

(二)严肃评选纪律。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规范评选程序,严格评选要求,杜绝暗箱操作。评选工作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以及纪检部门监督。

(三)规范报送材料。参评单位和个人应按要求如实、规范申报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附件: 1.江苏省文化艺术政府奖评选工作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doc

2.文华奖申报材料1-6.doc

3.五星工程奖申报材料1-11.doc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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