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扩大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24 浏览次数:4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扩大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进一步扩大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5年7月15日进一步扩大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服务消费和促进文化旅游业发展的部署要求,加快推动我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一、释放文旅消费需求(一)实施消费惠民让利行动。根据居民消费习惯,适时发放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券,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发放文化和旅游消费券。积极承办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季主场活动,参加全国“百城百区”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支持银联公司与有关商业银行推出文旅消费支付立减、赠券“大礼包”措施,在油气氢电服务消费场景持续推出“车友会”“自驾无忧”等促销活动,开发“全省一码通”年票产品等。深入开展“行走河南·读懂中国”文旅消费季活动,支持各地统筹资金开展文化和旅游促销活动,鼓励旅游景区结合实际实行门票减免等优惠措施,引导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等推出优惠项目。开展“光影故事美好生活”电影消费惠民活动。(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二)营造贴心氛围。优化重点景区和文博场馆等预约、售票管理,畅通线上线下预约、购票渠道,因地制宜延长热门景区、文博场馆开放时间。推动用人单位合理制定带薪年休假计划,鼓励将带薪休假与传统节日、特色活动相结合。鼓励基层工会使用会费为会员购买我省旅游景区年票。(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总工会)(三)加大引客入豫力度。按照《河南省促进入境旅游发展激励暂行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给予资金激励。对组织游客以专列、包机形式来豫旅游的旅行社,分别按照3.5万元/列次、6.5万元/架次标准给予奖励。对赴境外参加国际性展会的我省文旅企业按政策补贴国际交通费。(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二、扩大优质文旅供给(四)培育产业链群。制定实施《河南省重点文化和旅游产业链群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大力培育旅游装备、演艺演出、交通旅游、文旅集聚市场、文创潮品、动漫游戏、康养旅游、体育旅游等8个重点文旅产业链群。加快培育一批规模超过500亿元的产业链群,建设一批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的文旅企业,推出一批适销对路的文旅产品和服务品牌。(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体育局、税务局、文物局)(五)打造拳头产品。积极推动黄河古都群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建设,力争“十五五”末郑州、开封、洛阳、安阳年度入境游客总数达到200万人次以上。依托国家级、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和旅游休闲街区,积极引进大型文商体旅综合体,带动多元消费产品、业态集聚发展,支持郑州、洛阳市对标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郑州、开封市对标建设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支持少林寺、龙门石窟、殷墟等景区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旅游景区,以济源王屋山、鹤壁黎阳城、三门峡函谷关等为重点创建一批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体育局)(六)丰富多元供给。优化亲子游乐服务,推出一批高品质少儿题材舞台剧目,创新演出场景和形式;鼓励酒店、民宿推出优质亲子房、儿童房,打造亲子度假酒店。创新发展研学旅游,推动旅行社研学旅游业务健康有序发展,鼓励具备研学旅游资源的各类单位提供优质资源,丰富研学旅游供给,推出一批优质研学旅游营地和课程。提升老年人文旅服务品质,发展银发经济,推广康养、慢游、家庭游、怀旧游、错峰游等旅游产品,推出更多适合老年人的优质戏曲、曲艺、书画、音乐、广场舞、短视频等文化产品,增进老年人福祉。(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七)加快深度融合。深化“文旅+百业”“百业+文旅”,提升产品供给能力。支持文化文物单位与社会机构合作,推出特色融合、时尚国潮产品,做强“豫博文创”“唐宫文创”“殷墟文创”等品牌,持续办好全省文创大赛,健全文创设计产业双创体系。丰富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文旅业态,打造“博物馆奇妙游”等特色主题项目,做优“醉美·夜郑州”“古都夜八点·相约洛阳城”“夜开封·欢乐宋”“安阳洹河夜游”品牌。推动文化旅游和科技深度融合发展,继续实施“百大标识”数字化提升项目,鼓励旅游景区、度假区、休闲街区、工业遗产、博物馆等打造“人工智能+智慧文旅”沉浸式体验新空间。打造餐饮品牌,加强老字号餐饮品牌饮食类非遗项目宣传、保护,鼓励各地传承创新豫菜特色菜系烹饪技艺,研究制定豫菜制作标准。鼓励发展夜间餐饮、休闲餐饮、文旅主题餐饮,办好“豫鉴美食”餐饮系列活动。办好“三山同登”群众登山健身大会、“万村千乡”农民篮球赛、“行走是吾乡”自行车公开赛等品牌赛事,打造5个以上国内精品旅游赛事。积极发展低空旅游、飞行体验、娱乐飞行、航空跳伞、滑翔伞、无人机等低空消费。(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体育局、文物局)(八)拓展公共服务。鼓励公共文化机构开展文化体验、艺术普及等服务。鼓励文化文物单位、公共文化空间打造复合型文旅体验空间,推出一批“非遗进乡村、进景区、进民宿、进街区”主题空间、活动和产品。鼓励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策划推出高品质特展。制定实施《河南省文物建筑安全利用导则》,指导各地有效利用文物建筑。(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三、烘热文旅消费市场(九)加强国内旅游宣传。持续擦亮“行走河南·读懂中国”品牌,围绕四季文旅消费特点,开展“四季河南”产品主题推广,围绕我省重要文旅IP策划开展“河南大遗址走廊探源”“看见黄河”“中国功夫”等文旅品牌宣传,创意开展“微博旅游之夜”“河南文旅推荐官招募创作”“时尚河南”“跟着电影去旅行”等主题活动,在重点客源市场采取“大线上、小线下”形式开展“引客入豫”精准营销活动。推动各地举办特色文旅活动,指导各地用好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开展线上线下文旅宣传推广。办好世界大河文明论坛、世界古都论坛、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等重大节事活动。(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广播电视局、文物局、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河南广播电视台)(十)创新开展境外宣传营销。深入实施《河南省入境旅游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开展入境游“全球种草计划”,持续做好“Visit Henan”海外新媒体矩阵运营工作,打造“我的河南旅行日记”“河南文旅热门挑战赛”等推广专栏,继续举办“发现河南”入境游产品踩线洽谈系列工作营。启动城市推荐官孵化计划,鼓励培养国际旅游形象公益推广人、入境旅游观察员,加大境外新媒体渠道扩展力度。鼓励各地开展入境旅游宣传推广,鼓励文旅企业探索开展市场化境外营销推广,构建省市协同、政企联动的宣传格局。(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广播电视局、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河南广播电视台)(十一)培育演出经济新引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丰富旅游演艺产品和剧场演出供给,优化营业性演出审批流程,鼓励各地举办万人以上大型演唱会等,适当放宽大型营业性演出可售(发)票数量限制。落实巡演项目首演地内容审核负责制,巡演地不再重复进行内容审核。(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十二)拓展对外贸易。探索完善全省对外文化贸易共建体制机制,构建“一基地+一中心+N分中心”联动发展格局,依托中国(河南)自贸区开封片区、开封综保区和开封国家文化出口基地设立省对外文化贸易分中心,推动境外文化贸易中心建设。(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四、加强产业政策保障(十三)支持项目建设。用好省文化产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文化和旅游产业链群发展、文化旅游融合、文化创意等项目。鼓励旅游景区、文博场馆等更新游乐演艺、展陈展示、索道缆车等设备。对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贷款按照规定给予贷款财政贴息。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项目申报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和旅游产业的投入。(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十四)促进企业发展。实施文旅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加快推动中小微文旅企业升规纳统,支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文旅企业扩规模、强实力、创品牌,大力引进国内外头部企业、专门机构,合作落地一批标志性、引领性文旅项目。统筹省文化产业发展资金,对我省首次被认定为“全国文化企业30强”“全国成长性文化企业30强”的企业、首次入选“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全国旅游演艺精品目录”“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等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统筹省级旅游业资金,对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鼓励文旅企业争创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民营企业100强等,利用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对首次入围企业按照规定给予支持。符合条件的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可按规定参评省级夜经济集聚区,享受相应奖励政策。聚焦新文娱领域,支持培育服务业新供给企业(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不超过核定投资额的20%给予支持,向创业投资企业、私募股权基金和金融机构推荐,加强项目用地保障。推动旅行社、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发展。各地要加大投入支持文旅消费市场主体发展,推动文旅消费市场扩容。(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五、优化文旅消费环境(十五)提升服务质量。实施旅游景区强基焕新行动和“啄木鸟计划”,促进产品业态、服务品质、旅游体验等提升。优化旅游公共信息发布服务,加强旅游出行风险预警提示。鼓励演唱会、音乐节等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主办单位与基础电信企业加强合作,强化公众通信服务。提升博物馆、景区等文旅场所讲解服务水平,加强博物馆社会讲解规范管理。科学设计文旅场所参观游览线路,有序扩大接待规模。充分发挥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效用,提升支付便利度,鼓励各地设立离境退税商店。(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通信管理局、文物局)(十六)优化发展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强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在规范管理的前提下,鼓励增加文娱综合体、电子竞技、游戏游艺等室内文化娱乐产品、服务。开展景区、民宿淡旺季用工需求对接服务,破解旅游业季节性用工短缺难题。(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十七)维护市场秩序。加强文旅市场跨部门综合监管,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开展全省“不合理低价游”“导游乱象、强制消费”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强制购物、有偿代约、恶意抢票囤票、“黄牛”倒票等行为,落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制度。实施文旅市场“信用+”工程,加大文旅市场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施力度。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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