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2025年第三批储备土地(建设用地)临时租赁项目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09 浏览次数:11

本拍卖项目“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2025年第三批储备土地(建设用地)临时租赁项目”招租人为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项目已具备拍卖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租赁,凡有意向的企业、个人、社会组织均可报名竞买租赁。

一、项目名称: 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2025年第三批储备土地(建设用地)临时租赁项目

二、项目概况: 本次拍卖 共有4宗 114.27亩储备地(建设用地) 面向社会公开租赁 ,本次拍卖储备土地类型均为建设用地,分别设定为停车场(不含充电桩)及普通货物堆放(不含砂石料等建筑用材及敏感货物和违禁品),土地现状均为空地,供水、供电等设施不全。 用地期限设定为一 年,租期自中标签约之日起计算,租赁期满后,净地无偿收回,不设定续租权。

三、土地详情

宗地一:银川市金河乳业有限公司回收(XQ081)储备地,位于银川市兴庆区,东至燕庆街、西至大新渠、南至绿地、北至燕鸽农贸市场,土地面积20700平方米(约31.05亩)。现状为空地,场地平整,四周围墙围挡550延米(其中砖围墙279延米,彩钢围栏围挡271延米),场地内设东大门1座,西南角堆放土方约1700方,竞得人需自费清理场地内既有土方及杂草,自行协调解决水电问题。该宗储备土地临时用途设定为停车场(不含充电桩)及普通货物堆放(不含砂石料等建筑用材及敏感货物和违禁品),竞拍底价30.43万元,租期1年 。竞拍保证金6万元,竞价幅度每次1万元。成交后履约保证金12.13 万元。

宗地二:银通路友爱路交叉口西北角 土地收储项目(XQ108)储备地,位于银川市兴庆区,东至友爱街、西至凤鸣佳苑、南至解放东街,土地面积20680平方米(约31.02亩)。现状为空地,场地平整,三面围墙375延米,砖混看护房1间约24平方米。该宗储备土地临时用途设定为停车场(不含充电桩)及普通货物堆放(不含砂石料等建筑用材及敏感货物和违禁品)。因该宗储备地西、北面紧邻居民楼,为防止噪音污染,保证公共道路通行条件,竞得人需在围墙内距离5米处设置隔音围挡,并在场地内南侧建设东西方向通友爱中心路临时便道,水电问题自行解决。竞拍底价40.94万元,租期1年。竞拍保证金8万元,竞价幅度每次1万元。成交后履约保证金15.28万元。

宗地三: 原自治区公安厅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XQ110)储备地,位于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南侧,东至进宁南街、西至利民街、南至宗睦巷、北至解放西街,土地面积20000平方米(约30亩)。现状为空地,场地平整,四面围墙约620延米,场地内设有西、北大门2座,停车场进出口闸机2套(含进、出口配套的闸机、显示屏、摄像头、档杆、补光灯等),岗亭2座,停车场收费系统电脑1台,安防监控电脑显示器1台,硬盘机1台,安防监控摄像头8个,电表1个,南边围墙有缺口。竞得人需自行解决用水问题。该宗储备土地临时用途设定为停车场(不含充电桩),竞拍底价39.6万元,租期1年。竞拍保证金8万元,竞价幅度每次1万元。成交后履约保证金14.88万元。

宗地四:宇田公司土地收回(XQ111)储备地,位于银川市兴庆区,东至中山北街、西至玉皇阁北街、南至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用地、北至北京东路,土地面积14800平方米(约22.2亩)。现状为空地,场地平整,四面围墙约503延米,设有东、西大门2座,竞得人自行解决水电问题。该宗储备土地临时用途设定为停车场(不含充电桩),竞拍底价29.3万元,租期1年。竞拍保证金6万元,竞价幅度每次1万元。成交后履约保证金11.79万元。

四、拍卖要求

1.竞买人在进行相关报名登记手续之前,应当:(1)仔细阅读《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2025年第三批储备土地(建设用地)临时租赁项目拍卖公告》,并接受公告的全部条款;(2)仔细阅读附件《土地临时租赁协议(建设用地)》(样本),并接受该协议全部条款。

2.竞买人必须实地查看了解临时租赁项目的基本情况,就出租土地的相关情况向招租人咨询,并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参与拍卖竞价后,则已表明完全了解临时租赁项目,并愿对自己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成交后,竞买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五、竞买人资格要求

1.企业需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竞价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拍卖公示截止时间5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2.自然人需提供:

(1)具有中国境内居民身份证(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本人手印材料);

(2)身体健康,年龄在18 周岁 以上;

(3)不得委托、授权他人,否则将取消其竞买资格。

3.以往参与过招租人承租项目,未按时履约缴纳各种费用或有不服从监督管理 等不良记录 的无报名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租)或分包(租) 。

六、竞买须知

1.竞买人 成交后 不得擅自改变临时租赁土地用途 及现状 。

2.因城市建设、政策要求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协议无法履行的,租赁协议自行终止,招租人有权提前全部或部分收回临时租赁土地,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整月计算。

3.如提前全部或部分收回临时租赁土地,招租人按租赁费用标准向租赁人无息退还剩余租赁期限的全部或部分租赁土地面积租金。

4.竞买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不履行签约、交款等义务,或无故弃标的将不予退还竞拍保证金,并将该行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5.中标竞买人签约后自行将租金足额上缴财政非税账户,由招租人开具相应票据。

6.本项目开标后未中标,竞买人可在5个工作日内持竞拍保证金缴费凭证到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办理退款事宜;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竞拍保证金退款事宜。

七、拍卖报名

1.凡有资格参加竞买者,请于2025年5月9日起至2025年5月19日在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进行现场报名(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915号); 报名成功后,及时足额向招租人缴纳竞拍保证金,并自行在 “银川市国有建设用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交易门户网”注册用户、完善资料、实名认证、绑定CA等,查看土地租赁信息,按时参与拍卖 ;

2.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现场报名登记并未缴纳竞拍保证金的竞买人,竞价结果一律不予认可。

联系人:刘瑞雪

电 话:0951-6015159

手 机:13995087646

附件下载:

土地临时租赁协议(建设用地)

临时租赁土地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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