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曹妃甸TC-2024-007号宗海等4宗用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30 浏览次数:194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要求,现对唐山曹妃甸区瀚阔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曹妃甸TC-2024-007号宗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和曹妃甸区TC-2024-011号宗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博海达环境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编制的曹妃甸区TC-2024-010号宗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天津大威德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曹妃甸区TC-2024-014号宗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12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有异议,均可向我厅书面反映并发送至电子邮箱。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0号河北省地质资料馆,河北省自然资源利用规划院101室

电子邮箱:hbhyc1013@163.com

联系电话:0311-66771727

传 真:0311-66771728

附件: 1.曹妃甸区TC-2024-007号宗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pdf

2.曹妃甸区TC-2024-011号宗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pdf

3.曹妃甸区TC-2024-010号宗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pdf

4.曹妃甸区TC-2024-014号宗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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