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财税〔2025〕4号
各市(州)财政局、税务局,各县(市、区、特区)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黔财税〔2018〕16号)和《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调整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黔财税〔2021〕5号)规定,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审核认定,现将2025年第一批省级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免税资格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等规定条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收入,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附件:2025年第一批省级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5年8月26日
附 件
2025年第一批省级取得免税资格的
非营利组织名单
(免税资格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1.贵州省担保业协会
2.贵州筑文华东师大数据动力研究院
3.贵州省禁毒基金会
4.贵州省教育装备行业协会
5.贵州财经大学校友会
6.贵州省房地产估价行业协会
7.贵州证券业协会
8.贵州省刺梨学会
9.贵州省绿色气候基金会
10.贵州省监狱学会
11.贵州省乡村振兴基金会
12.贵州省红十字基金会
13.贵州省青年志愿服务基金会
14.贵州省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紫诚教育发展基金会
15.贵州省善德公益基金会
16.贵州省教育发展基金会
17.贵州省厚德公益基金会
18.贵州华鑫慈善协会
19.贵州兴凯教育基金会
20.贵州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21.贵州省联合慈善医疗援助中心
22.贵州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3.贵州省纳天教育发展基金会
24.贵州省人口健康基金会
25.贵州省静合公益服务中心
26.贵州省黔西南州金盾基金会
27.贵州省汉阳公益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