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申报2025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6 浏览次数:9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申报2025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精神,紧扣做实“两大定位”、发挥“三个作用”,聚焦“六区一高地”建设目标任务,推动构建住建领域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现就征集2025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围绕抓好城建“六大攻坚”行动、房地产“八大提升”行动、住建“十大改革”等重点工作,重点支持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数字住建、智能建造、“四好”建设、绿色低碳、农房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完成标准编制工作的工作基础及能力,编制内容应属于本单位的业务范围。项目负责人应为单位在职人员,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所进行的研究与应用至少处于我市先进水平,其具有较强的管理组织能力,能确保立项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编制。未按进度要求完成在编标准编制任务2项以上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

(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应有相关技术生产和建设的实践经验;具备推广应用的条件;与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协调配套;应充分考虑重庆历史文化禀赋、自然资源条件、地理气候特点和经济技术水平,具有先进性、有效性、适用性和通用性。标准在申报书中明确与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协调配套情况。

(三)达到修订条件的,原则上由原主编单位或联合原主编单位申报,其他单位单独申报的,应注明“非原主编单位”,并说明相关理由。鼓励将现行标准整合为综合性、通用性标准。

(四)地方标准编制要加强与科技互动,鼓励申报单位自愿将有一定应用基础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转化为标准,涉及到专利的,应是免费公开使用的专利。

(五)鼓励以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稳定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用为重点,支持申报川渝区域协同工程建设标准,经川渝住建主管部门按程序确认、编制、批准后,在川渝两地应用。

(六)标准编制经费主要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财政资金给予适当补助。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通过重庆市建设科技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网址:jsgl.zfcxjw.cq.gov.cn:9093)进行(无需寄送纸质材料)。首次申报的单位需注册,已注册单位仍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二)申报时间。请项目申报单位于2025年5月31日前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一)申报咨询。市住房城乡建委张林钊,电话:023-63862949;

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肖瑶,电话:023-63861277。

(二)系统技术咨询。市建设信息中心王春乐023-63672019,重庆市建设科技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技术支持QQ群:248775408。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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