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四十七项问题第五项问题整改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19 浏览次数:5

我市 已完成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四十七项问题 第 五 项问题 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 现对该项 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 整改 问题 :

黑龙江省106个省级以上产业园区中,仅有26个建设了独立的污水处理设施,69个依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11个既未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同时又没有依托污水处理厂。分别为:哈尔滨综合保税区、黑龙江清河经济开发区、黑龙江红岗经济开发区、黑龙江林甸经济开发区、七台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黑龙江勃利经济开发区、黑龙江江河经济开发区、黑龙江友谊经济开发区、黑龙江鹤岗经济开发区、黑龙江萝北经济开发区、黑龙江五大连池风景区经济开发区。

黑龙江省106个省级以上产业园区中,全部集中供热供汽的有46个,部分集中供热供汽的有7个。

全省共有106个省级以上园区,其中国家级园区16个,省级园区90个。通过规划环评审查84个(国家级11个,省级73个),1个国家级园区不需要开展规划环评,21个未通过审查。其中,国家级园区4个,省级园区17个。分别为:齐齐哈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牡丹江海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牡丹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黑河边境经济合作区;黑龙江清河经济开发区、黑龙江呼兰经济开发区、黑龙江密山经济开发区、黑龙江北大荒经济开发区、黑龙江宝清经济开发区、黑龙江友谊经济开发区、黑龙江饶河经济开发区、黑龙江红兴隆经济开发区、黑龙江南岔经济开发区、七台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黑龙江江河经济开发区、黑龙江鹤岗经济开发区、黑龙江绥滨经济开发区、黑龙江萝北经济开发区、黑龙江宝泉岭经济开发区、黑龙江逊克经济开发区、黑龙江沾河经济开发区。

二、整改目标 : 省级以上产业园区污水得到有效处理,逐步实现集中供热供汽,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通过审查。

三、整改措施 :

1. 开展自查自纠,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做好日常运营维护,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2.开展省级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供汽问题专项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对没有集中供热供汽、部分集中供热供汽的省级经济开发区,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制定供热供汽设施建设方案,并结合开发区发展实际落实整改。

3.积极推进规划环评审查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

四、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一是对没有实现集中供热供汽、部分集中供热供汽的省级经济开发区,开发区结合发展实际,采取相应措施,推进整改落实。二是 推动完成绥芬河综保区、海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园区的环评报告编制和评审工作。

五、公示时间 : 2025 年 9 月 19 日 至 2025 年 10 月 9 日 ( 共 10 个工作日 )

六、受理部门: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 0453-6 430201

八、受理地址: 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 517 号 ( 157000 )

如 对该项 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 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反映。邮寄的以 寄出 邮戳为准 , 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牡丹江市委?牡丹江市人民 政府

2025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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