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村(居)民:
本次各镇共上报城市、农村低保申请15份,已经我局审查完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2号《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审批结果予以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7日),申请人或其他群众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2025年10月18日前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佛冈县民政局反映。
佛冈县民政局举报电话:4271252
附件:2025年10月新增低保审批结果公告 (表格).doc
佛冈县民政局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