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与审核办法》(浙自然资规〔 2024〕5号)等文件,结合我市下一步土地征收工作实际,为有序推进土地成片开发,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目前已编制完成《平湖市202 5 年 第 2批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现按要求予以公开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 202 5 年 9 月 29 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0573-85825577
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东湖大道 617号
附件:《平湖市 202 5 年 第 2批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总体概述》
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 5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