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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来源: 潍坊科技超市 发布时间: 2022-03-30


最新通知:潍坊市科技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潍坊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项目名称

潍坊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主管部门

潍坊市人民政府、潍坊市科技局、各区县科技局

申报时间

市科学技术奖由市政府设立,每年度评审一次。

 

简介

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级, 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每年授奖项目总数不超过 150 项。

科学技术进步奖由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

 

 

 

 

 

 

 

 

 

 

 

 

 

 

 

申报条件

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在实施技术开发与推广、社会公 益、重大工程、管理科学等项目中,做出较大贡献的组织、 个人:

(一)在实施技术开发与推广项目中,完成重大科学技 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与推广,实现科学技术成果引进 消化吸收再创新,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

(二)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 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获得重大科技成果,创 造显著社会效益的;

(三)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在技术和系统管理方面 有重大创新,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仅授予组织);

(四)在实施管理科学项目中,明显提高了决策科学化 和管理现代化水平,已获显著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的。

市科学技术奖坚持公开提名制, 由下列专家学者、组织 机构或相关部门(以下统称提名者)提名:

(一)专家学者: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市级以上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3.近十年以来获得省级以 上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人;4.近五年以来获得市科学技术奖



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5.为本市科技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在国 际科技领域具有重大影响的专家。

(二)组织机构:1.近五年以来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 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企业、事业单位(含高校、科研院所) 以及市级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等社会组织;2.符合科技部  和山东省有关社会力量设立科技奖励相关要求的社会科技奖 励设奖者或承办机构,所设科技奖励已连续开展 3 个周期(含) 以上奖励活动,近五年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和不良社会影响。

(三)相关部门: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 发区管委会;2.市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3.经市科学技术 行政部门认可的其他部门。

 

 

 

 

 

 

 

 

 

 

申报流程

(一)市奖励办采用会议评审或网络评审进行初评,并 根据评审结果和奖励原则按一定比例确定初评入围名单,报 评审委员会审查;

(二)评审委员会对各专业评审组的初评结果进行审查, 提出奖励建议名单;

(三)市奖励办应当将奖励建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 期为 10 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建议名单内容有异议 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市奖励办提出书面意见。市奖励办负 责异议的调查与处理,并将建议名单附调查处理结果一并向 奖励委员会报告;

(四)奖励委员会对奖励建议名单进行审议,听取监督 委员会监督报告,对异议处理结果作出最终裁定,确定奖励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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