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福建省工艺美术精品“争艳杯”大赛开启报名

发布时间:2025-09-04 浏览次数:12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22号)文件精神,引导我省工艺美术工作者创造精品力作,弘扬工匠精神,推动工艺美术行业传承创新发展,省工美中心定于2025年10月30日至11月2日在2025海峡两岸(莆田)工艺品博览会期间举办第十三届福建省工艺美术精品“争艳杯”大赛。

一、大赛时间及地点

(一) 时间: 2025年10月30日至11月2日

(二) 地点: 莆田工艺美术城

二、参赛作品、对象及要求

(一)作品范围: 福建省内的雕塑工艺(寿山石雕、石雕、玉雕、木雕、木竹根雕、牙雕等)、艺术陶瓷、建盏、漆艺(漆画、漆器)、金属工艺、花画工艺、古典家具、民间工艺及其它工艺美术品。

(二)参赛对象: 省内从事工艺美术品生产的企业、从业人员,从事工艺美术创作、设计的人员以及在闽院校师生。

(三)参赛作品要求

1.报名参加大赛作品应是2023年9月以后创作的、未参加过全国性或全省性工艺美术专业比赛的;具有自主创新的、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在国内外享有声誉的手工艺品种和技艺,采用天然原材料制作,具有完整、成熟的工艺流程;使用国家规定的珍稀保护物种的材料应具备合法来源证明;作品必须设计新颖、技艺精湛、富有创新精神和时代感,且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

2.每位参赛人员报名参赛以2件(套)作品为限,若成套作品件数过多,可选取部分作品进行现场展示,其他另附图片。

3.受场地限制,大型工艺品(长、宽、高达2米以上)原则上不参加比赛。

三、大赛程序

(一)报名

1.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工艺美术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报名工作,省直单位可直接向省工美中心报名,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2.组委会办公室按类别对参评作品进行审核、分类、汇总,并建立大赛数据库。

(二)布展

布展区域按玉石雕组(寿山石雕、石雕、玉雕)、木根雕组(木雕、木竹根雕、牙雕、古典家具)、陶瓷组(艺术陶瓷、建盏)、综合组(漆画、漆器、金属工艺、花画工艺、民间工艺、其他工艺)等4个组别15个小类陈列。

(三)送展

各地工艺美术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参赛单位、个人将参赛作品按时送达指定展馆(送展事项另行通知)。

(四)评选

1.由省工美中心负责组织大赛评选工作。

2.成立评选委员会(简称评委会),从《福建省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促进中心评审专家库》中抽取28位评委,分4组(玉石雕组、木根雕组、陶瓷组、综合组),每组7人进行评选。

3.评选方式:采取现场评分方式,评委按类别分4组对15个小类的参赛作品逐一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分(保留2位小数),即为作品分。作品分按15个小类从高到低得分排列出顺序。

4.根据组委会确定的金、银、铜、优秀奖获奖比例,按照15个小类得分排列顺序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其中:金奖6%;银奖10%;铜奖14%,优秀奖20%,奖项调整控制数为5%。

5.评选结果现场公示,并经组委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公布。

(五)退件

评选、展示结束后,将参赛作品安全、有序地退还参赛单位或个人。

(六)成果展

大赛结束后,省工美中心将择期在福州置福大厦3楼举办本届“争艳杯”大赛成果展并颁发获奖证书(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林于茜,电话:0591-87601854,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34号置福大厦4楼,电子邮箱:570246042@qq.com。

附件:1.第十三届福建省工艺美术精品“争艳杯”大赛工作方案

2.第十三届福建省工艺美术精品“争艳杯”大赛报名表

3.第十三届福建省工艺美术精品“争艳杯”大赛参赛作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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