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卫生健康信息化规划编制竞争性磋商 (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3 浏览次数:9

一、 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合肥市卫生健康信息化规划编制

2.项目性质:服务类

3.项目编号:2025HFWJW-GH002

4.采购人: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招标(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开标(采购)日期: 202 5 年 7 月 2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合肥工业大学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 包河区屯溪路 193号

中标 (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拾万圆整 (¥ 2000 00.00 元)

评审小组成员: 陈香梓、郎广东、王菊芬

地址:合肥市政务区长河西路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 赵会园

联系方式: 0551-65879 819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向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书面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长河西路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西楼615室,联系电话:0551-65879 819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 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纪委提出投诉,联系人: 梁昌岭 ,联系电话: 0551-65879797。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 5 年 7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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