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和《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及《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合财综〔2020〕837号)等文件规定,现将瑶海区生态环境类应急预案编制服务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瑶海区生态环境类应急预案编制服务
2、项目地点:瑶海区
3、项目单位: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
4、项目概况:
为建立健全我区突发环境事件和辐射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和辐射事故能力,最大限度地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及辐射事故的风险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预案要求,结合瑶海区实际,修订《合肥市瑶海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合肥市瑶海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项目地点位于瑶海区,主要项目内容为:根据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要求,编制《合肥市瑶海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合肥市瑶海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专家评审,配合完成2个应急预案的修订、报批、印发等工作。
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6、项目概算:4万元(公告价格)
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款的40%,应急预案编制完成、通过专家评审并经区政府批准印发后支付剩余60%的合同尾款。
8、项目期限:合同签订之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编制并经专家评审后上报区政府。
9、人员需求:成交供应商应委托具有从事生态环境类应急预案编制相关工作背景的技术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
10、招标目标:确定符合条件的1家承接服务主体。
二、报名单位资格
1、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3、报名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承接服务主体,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报名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报名单位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报名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报名单位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报名单位近三年内因数据作假受到国家环境保护部(现生态环境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整改通知、通报、处罚等情况。
承接该项目后若发现存在上述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局将不对投标人进行招标。
(1)报价文件、法人签字及印章不全;
(2)未按要求格式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3)文件为传真件;
(4)报名单位之间有恶意或虚假要约行为;
(5)文件失实;
(6)投标文件未密封;
(7)法人没有到场或委托人没有委托书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的(需加盖公司公章)。
三、服务内容
1.报名单位应按照业主单位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合肥市瑶海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合肥市瑶海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评审、修订、报批等工作。
2.报名单位应当在报价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四、报名方法及要求
(一)评审时间:2025年5月8日上午9:00。
(二)评审地点: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会议室(瑶海建设大厦2楼)。
(三)报名材料投递方式:请于2025年5月7日17:30前,将报价及相关资格材料密封送达至瑶海建设大厦2楼。投标材料须密封于不透光的文件袋中,并加盖骑缝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不接受传真报价。
(四)开标时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响应报价函、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业绩、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等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五)供应 商确 定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由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组织3人以上评价小组对报名单位进行综合评分法评审,对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就技术、资信、价格等诸多因素进行评审打分,合同授予评分结果最高者。(综合评分表详见附件1)。
(六)本项目报投标总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含有所投服务的所有材料、劳务、利润、税金、验收费(含专家评审、会务组织等相关费用)、各类保险、补偿费及指导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一切费用,不因具体项目内容变更而调整,招标人后期不再追加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风险。本项目总预算为4万元,投标人投标总价不得超过4万元。
地 址: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208室(瑶海区建设大厦2楼)
联系人:刘飞
联系电话:0551-64498056
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