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6年度科普专题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4 浏览次数:6

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成果转化优化创新生态若干措施(2025—2027 年)的通知》(市政办发〔2025〕36号)、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市科发〔2025〕43 号)和《西安市科技计划科普专题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市科发〔2025〕34 号)有关要求,现就征集2026年度科普专题项目,组织开展项目储备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优秀科普作品创作

1.科技成果科普化作品

支持方向:引导并激励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普作品创作,加大对2024年以来我市获得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宣传推广力度,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向科普产品转化。

考核指标:1.作品内容兼具科学性、新颖性、可读性,通俗易懂。2.在市级以上报刊或新媒体上,发表相关科普文章不少于1篇。3.制作科普宣传视频2个,视频时长不少于3分钟,利用线上平台对公众发布,线上推广(累计网络点击量)不低于10万人次。4.组织科普活动和专家讲座不少于5场,受众人数不少于1000人次。

申报主体:获得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牵头单位。

支持方式:前资助,每项支持10万元。

执行期限:1年。

2.科普图书

支持方向:聚焦“四个面向”,重点支持原创科普图书与科幻图书的创作与出版,推动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普及,激发公众科学兴趣与创新思维。

(1)科技成果类科普图书,内容聚焦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西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关注生命健康、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材料等领域重要科技成果。

(2)图画类科普图书,以图像与文字结合的方式,结合漫画、手绘等图像表述手段,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

(3)科幻类图书,聚焦三大先导产业(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未来产业(未来智能、未来信息、未来能源、未来健康、未来空间、未来材料)等,结合科技发展趋势展开合理想象,要具有科学性、创新性、文学性和思想性。

申报条件:1.已成功申请ISBN编号准备在项目执行期内出版的科普图书。2.作品具有原创性,保证拥有作品的自主知识产权,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考核指标:1.项目执行期内图书正式出版发行;丛书应为完成全部出版的成套作品,不接受丛书中的单册或部分作品。2.科技成果类科普图书,公开出版物版面字数不少于15万字,发行量不低于5000册;图画类科普图书,公开出版物不少于300面,图版数量不少于500幅,发行量不低于5000册;科幻类图书,公开出版物版面字数不少于10万字,发行量不低于5000册。

申报主体:高校院所、科研机构、企业、事业单位。

支持方式:前资助,每项支持10万元。

执行期限:1年。

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作品提纲和相关证明材料。

3.科普微电影

支持方向:围绕生态环保、生命健康、绿色双碳、应急救险、前沿科技、未来产业、人工智能、农业强国、航空航天等领域创制一部科普微电影并宣传推广。

考核指标:1.内容兼具科学性、艺术性、趣味性,要求科学原理客观准确,语言表达通俗易懂,故事内涵丰厚生动,画面制作优美精良。2.制作规格为高清横屏,1920*1080及以上,mp4、mov 等主流媒体格式,微电影时长20分钟以上。作品应在省级或市级电视台播出或在国内主要视听平台上播出推广。线上推广作品应当取得网络视听作品上线备案号。

申报主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1.具有影视剧(微电影、广告或纪录片等)制作或公开播出经历的单位。2.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3.与上述单位合作创制的其他单位均可申报(须提供相关合作证明)。

支持方式:前资助,每项支持25万元。

执行期限:1年。

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附剧本、拍摄计划、播出计划等)和相关证明材料。

专题二:“科普西安”品牌活动

1.科技活动周主场系列活动

支持方向:组织、策划、实施2026年西安市科技活动周主场系列活动,包括启动仪式、科技周科普展、西安市科普讲解大赛等重点活动;制作、发布科技活动周科普宣传视频,对科技活动周系列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考核指标:1.举办西安市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2.举办西安市科普讲解大赛、西安市科学实验展演大赛。3.举办科普知识竞答活动。4.制作科技活动周宣传视频。5.举办科技周主题科普展。6.市级以上报刊或网络宣传不少于5次。 7.“科普西安”及“科普西安精选”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发布推文不少于200篇,短视频不少于100个。

申报主体:具备市级及以上重大科技活动组织策划实施工作经验的单位。

支持方式:前资助,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50万元。

执行期限:1年。

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活动实施方案和相关证明材料。

2.特色科普活动

支持方向:聚焦青少年科普、“银龄”科普、应急科普、农业科普、生态环保科普、科技与文化融合等方向,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打造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品牌科普系列活动。

考核指标:1.策划打造1个主题鲜明的特色品牌科普活动,并开展系列主题科普活动不少于5场次。2.开展科普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等“走出去”科普活动不少于10次。3.在“科技活动周”期间举办活动应在3场以上。4.相关活动总参与人数达到3000人次以上。5.市级以上报刊或网络宣传不少于6次,其中“科普西安”公众号宣传不少于3次。

申报要求:项目名称要体现拟开展的特色品牌活动主题。

申报主体:具备策划组织实施科普活动工作经验的企业、事业单位,不包含医疗卫生机构。

支持方式:前资助,每项支持10万元。

执行期限:1年。

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活动实施方案和相关证明材料。

3.健康科普活动

支持方向:围绕应急救护、精神卫生、营养保健、视力保护、慢病防治、妇幼保健等领域,开展健康科普策划实施与推广。

考核指标:1.围绕本领域健康知识,编辑原创科普内容(推文、视频)。推文应图文并茂,不少于40个,累计阅读量不低于10万。制作科普微视频8个,利用线上平台对公众发布,线上推广(累计网络点击量)不低于5万人次。2.策划开展线下科普宣讲活动不少于10场,其中社区、企业等宣讲不少于6场,单场的宣讲活动时长不低于60分钟。在“科技活动周”期间应举办活动2场以上。3.打造一个本领域健康科普特色示范品牌或平台。

申报主体:三级甲等医院、市属医疗卫生机构。

限项要求:每个单位限申报一项。

支持方式:前资助,每项支持10万元。

执行期限:1年。

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活动实施方案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应当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组织管理协调能力。推广“校招共用”“双导师制”引才育才模式,企业、高校互聘的“科技副总”“产业教授”等非正式在职人员,提交聘书及关系隶属单位出具的相关文件等证明资料,且保证项目执行期内能在项目申报单位工作的,可在申报单位牵头申报项目。

2.纳入科技计划失信名单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二)诚信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要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等做出信用承诺。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三)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多头、重复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一项前资助项目,承担未验收项目的不得重新申报;承担人才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再申报或承担一项本领域项目。

2.科技领军企业、瞪羚企业、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科技服务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市产业链“链主”企业和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的企业等,申报和承担前资助项目数量不受限。其他企业同时申报和承担的前资助项目数量不超过 2 项。

3.项目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在线填写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书将作为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申报程序

(一)线上申报。通过“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s://data.xast.cn),注册登录后线上申报。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二)时间要求

单位申报时间:2025年9月4日9:00至2025年9月25日17:00。

(三)推荐部门

1.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直接报送。

2.企业、区(县)属事业单位等由所属区(县)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推荐。

(四)申报流程

项目负责人填写、提交项目申请书,经申报单位及推荐部门(直报单位除外)逐级审核,生成电子申报材料(带有受理编号、条形码和水印)。电子申报材料生成后不予退回和修改。

四、其他事项

市科技局将做好政策咨询和项目申报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并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市科技局未委托任何服务机构提供项目申报服务。

五、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

市科技局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处

联系人:卢小勇 电话: 86786674

(二)填报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人:尹国平 电话: 86786631

(三)监督电话:86786659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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